复星医药CEO:阿兹夫定已覆盖全国主要医疗机构,全力保供满足需求******
“我们希望让每一个需要的患者都能用得到阿兹夫定,现在复星医药正在工信部的统一协调部署下,全力以赴保障生产和供应。”
1月11日,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EO文德镛在上海两会现场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独家采访时介绍,目前新冠抗病毒药物阿兹夫定片(以下简称:阿兹夫定)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医保挂网,挂网价格为270元/瓶(每瓶35片,每片1mg),已覆盖全国各地主要医疗机构,包括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同时,阿兹夫定已开通互联网医院问诊处方平台渠道,方便百姓就医用药。
“之所以确定阿兹夫定270元的单价,是考虑到两个原则:便民性和可负担性,包括国家医保的可负担性。”文德镛表示。
调整内部产能,阿兹夫定保供成“一号任务”
公开资料显示,阿兹夫定由复星医药与河南真实生物战略合作开发,是中国首个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小分子口服药,于2022年7月25日获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2022年8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将阿兹夫定片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今年1月6日阿兹夫定再次被纳入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参保患者使用该药时医保基金可按规定予以支付。
文德镛表示,在工信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复星医药参与阿兹夫定的供应端原料、包材、辅料、生产场地等生产全过程,协调集团内部产能,同时也联合央企华润集团和真实生物,与河南当地的生产企业共同保证整体产能供应。
面对春节可能迎来的用药高峰,如何保障阿兹夫定供应?
文德镛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目前阿兹夫定保供已成为集团内部“一号任务”,包括生产负责人、质量人员、供应链人员等均被抽调到一线,确保阿兹夫定的产品供应能在第一时间满足需求。
除此之外,保障用药安全也是复星医药的首要目标。文德镛介绍,作为国内首个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小分子口服药,阿兹夫定已经在菲律宾等国家开展暴露后预防新冠感染临床试验,在全国各地也开展了多个上市后的真实数据研究。阿兹夫定的多个国内外临床研究结果也证明了其抗新冠病毒的疗效和安全性。
他向记者透露,2019年复星医药高层曾经开过一个董事会,讨论在疫情发生后,集团有哪些能够做的事情。“我们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充分利用复星的国际化能力和优势把全球的防疫物资协调到中国来,确保中国抗疫物资供应充足。当时我们就想到了布局疫苗,小分子和大分子药物。”
此前1月8日晚,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谈判。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月3日,阿兹夫定供应终端已覆盖上海二、三级医院115家,已准入社区医院113家。该小分子药物的可及性进一步提升,患者将可就近在社区经医生问诊、评估后开具相应处方。
建议养老机构加快储备新冠药物,鼓励领军药企共建临床研究中心
今年上海两会,针对医疗领域痛点、难点,文德镛带来两份建议。
其一是关于为本市老年人群体储备新冠抗病毒药物的建议。文德镛表示,防疫政策全面调整后,对老年人的保护成为新的防控重心。随着老年人感染新冠的几率大幅上升,特别是在养老院等老年人集中的场所,如果不及时阻断病毒的传染,极易造成集体性感染和二次感染,大大增加老年人的重症率和死亡风险。
他建议,政府向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单位(例如环卫公司、保安公司等)所在街道卫生院加快储备新冠抗病毒药物,确保老年人在感染后能够第一时间用药,及时阻断病毒在体内复制,避免重症发生。
其二是关于鼓励领军药企共建临床研究中心的建议。文德镛认为,建设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临床研究中心是一个长期且具有挑战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国家的拨款和医院的独立运营难以保障高水平的成果产出,建议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建,特别是具备综合实力的医药领军企业。
“领军企业具备强大的造血功能和资金运作能力,一些企业还拥有自己的基金会,能够在研发投入方面持续注入;其次领军企业具备强大的人才体系,一些企业拥有自己的控股、参股医院,不乏学术带头人、专家等顶级科研人才,便于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开展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临床研究,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成果转化。”文德镛表示。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